【案情回顾】
2022年12月9日凌晨,湖北省黄冈市生态环境局武穴市分局执法人员在对武穴市马口医药化工园区巡查时,发现园区中心港截流塘东北角雨水管道有大量黄色废水流出。
经排查溯源,发现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二车间班长王某某将贮存在储罐的水解工艺洗罐水和真空泵循环水利用一根直径约5厘米、长约10米的塑料软管向该公司雨水沟排放,同时该公司污水处理车间新建的三效蒸发器部分经蒸发处理的废水也直接进入雨水沟,两股废水经雨水管道汇集后,经雨水排放口排入园区雨水管道进入截流塘。该公司废水应当经公司污水处理车间处理达到园区污水处理厂接纳标准后,方可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不得直接排入外环境。该公司的行为涉嫌采取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
经对马口园区中心港截流塘雨水管道出水口、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雨水排放口、临时软管排出的液体分别进行采样监测,结果显示该公司雨水排放口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浓度分别超出最高允许排放浓度41.5倍、207.67倍、32.5倍。
【处理结果】
该公司以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2023年3月6日,黄冈市生态环境局武穴市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第三项的规定,责令该公司停产整治,并处罚款41万元。2023年3月22日,黄冈市生态环境局武穴市分局依法将该案件移交武穴市公安局,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针对一些企业存在的“夜间监管松”的侥幸心理,黄冈市生态环境局武穴市分局执法人员在做好白天巡查的同时,加强了夜间巡查,及时发现企业违法排污问题,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充分运用“四个配套办法”,责令企业停产整治,并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严厉惩治了违法排污企业,倒逼企业严格履行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