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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办法公布
  本报讯 (鱼莹)西安市教育局5月8日正式公布2023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通知,明确西安市辖区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负责认定初级中学、小学及幼儿园教师资格;西安市教育局负责认定全市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及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教师资格认定范围是: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持有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或就读学校所在地(仅限2023年全日制高校应届毕业生和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在西安市的中国公民及在西安市服役的现役军人和武警。申请人在同一年中只能认定一种教师资格;《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全国通用,有效期三年。
  申请教师资格认定按照网上报名、体检、现场确认、领取证书的流程进行。5月19日8时至6月20日17时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期间如有临时调整,以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通知为准。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员在网报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通过“网上办事”栏目下“教师资格认定”服务入口,点击“在线办理”。
  现场确认时间、地点及安排,体检结束之后关注西安市教育局官网发布的现场确认公告。现场确认所需材料,可登录西安市教育局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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