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肖成 侯佳明)近日,省河长办发文将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为期6个月的非法采砂专项整治行动,坚决整治打击非法采砂行为。
根据安排,专项行动将分为三个阶段开展实施,依法对无证采挖砂石、取土、淘金,在禁采期和禁采区采砂,超范围、超深度、超期限、超许可量违规采砂,在铁路、交通部门和其他建筑物及设施的管理范围内违法采砂,毁田毁林采砂,违规堆砂、弃料,农村河湖乱倒、乱堆,超载、超限运输砂石,因采砂损坏水利工程、堤顶路面、水文观测等工程设施,阻挠正常执法、暴力抗法,哄抬砂石价格,扰乱市场等行为进行严厉打击。
专项行动将依法取缔“三无”船舶,非法采运砂船、车辆和非法砂场;对越权、越级发放采砂许可证,以罚代管等行为进行严厉查处;对中央生态环保督察、长江和黄河流域生态警示片反馈涉及非法采砂问题加强督促整改;维护良好水事秩序,保障河势稳定、防洪安全和生态安全,加快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陕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