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王双瑾)近日,西安市人民政府印发《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全面推进入河排污口排查、监测、溯源、整治,加强和规范排污口监督管理,进一步推动全市水环境质量巩固提升,保障水生态环境安全。
《方案》以巩固提升水环境质量为核心,通过建立健全责任明晰、设置合理、管理规范的排污口长效监督管理机制,有效管控入河污染物排放,为推动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提供有力保障。加强排污口排查溯源、分类整治,严格进行监管,实现“受纳水体—排污口—排污通道—排污单位”全过程监督管理。2023年底前,推进渭河西安段、石川河西安段、泾河西安段排污口整治;2025年底前,基本完成渭河西安段及重要支流排污口整治,建成科学规范的排污口监督管理制度体系。
《方案》要求,开展排污口排查,精准溯源,全面排查摸清底数,建立责任主体清单。实施排污口分批分类规范化整治,对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地及其它需要特殊保护区域内设置的排污口,由各区县、开发区或所属生态环境部门依法采取责令拆除、关闭等措施。排污口拆除、关闭包括入河口门的永久封堵、相应排污通道沿线接口的封堵、管线内残液残渣等残留物的清理,以及其它安全隐患的消除。排污口拆除后,应采取土方回填、植被修复等方式恢复河道岸线原貌。
同时,也将清理合并一批,规范整治一批入河排污口,强化城镇雨洪排口管理手段,开展城镇雨洪排口旱天污水直排的溯源治理,减少污水直排、溢流入河。建立排污口长效监管机制,完善档案管理,各区县、开发区制定完善“一图一单一表”,一图即辖区入河排污口分布图,能够清晰体现出行政区划、河流分布,入河排污口名称、编码、位置,排污单位等基本信息;一单即辖区排口总清单;一表即辖区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信息调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