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咸阳兴平市结合产业结构特点,聚焦“企煤车尘燃”综合治理及臭氧污染防治6个方面,扎实开展大气污染治理攻坚行动,不断提升空气质量。
兴平成立了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指挥部,下设综合保障组、预警调度组、监督执纪组和工业企业治理、燃煤管控、机动车管控、扬尘治理、禁燃管控等专班,抽调24名干部,专职推进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工作。同时,制定印发《兴平市2023年空气质量改善进位行动方案》《兴平市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等规章制度,分解细化任务,逐级夯实责任,形成职责明确、协同共治的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体系。
在企业污染系统治理上,推动辖区14家橡胶企业搬迁退出或提升改造,目前奉航、润泽2家保留提升企业正在按照重污染天气应急绩效A级企业要求进行升级改造,剩余中小型橡胶企业均已停产。同时,完善信息监管体系,常态化开展无人机走航监测,严查重处重大环境事件,完善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联席会议制度,多部门联合查办机制,对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的责任人严肃追究。
在燃煤污染巩固治理上,开展清洁取暖提升行动,提早研究制定清洁取暖运行补贴方案。开展散煤清零巩固行动,将全域划定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禁止销售、使用煤炭及其制品,全面退出禁燃区内洁净煤加工中心及配送网点,对现有存量煤炭全部有偿回收,严打重罚,严防散煤复烧。目前,全市8.08万户农村居民清洁取暖改造实现全覆盖。
在机动车综合管理上,加快重点车辆更新,广泛使用新能源车和加强非移机械监管,严禁不达标非移机械进场使用。以渣土车、重型柴油货车为重点,严查不按规定路线、时段拉运问题,企业内部国三及以下柴油车全部淘汰,工业企业场内运输车辆逐步更换新能源车,企业全部安装门禁系统。
在扬尘精细管控上,开展工地扬尘综合整治行动,严格工地扬尘管控,建设项目全面落实扬尘治理“6个100%”要求和“红黄绿”牌动态管理。组建联合执法队伍,突出重点时段、交界区域,严查重处违规拉运问题。积极开展道路清扫保洁提升行动,严格道路清扫保洁考核。
在全域全时段禁燃上,通过建立生物质临时收储点、送交生物质加工企业(含合作社、养殖场等)等措施,解决田间地头、房前屋后秸秆枯枝乱堆乱放问题,目前秸秆综合利用率达96%。坚持全域全天禁售禁放,从严实施全域全时段禁售禁放烟花爆竹。
(李玉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