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春以来,商洛市山阳县全面落实整改社会救助工作问题,抽调全县30余名民政干部组成8个核查组,开展为期20天大起底、过筛子、细核查行动,对15个镇办城乡低保在册对象进行了全面核查,及时制定“四项硬措施”确保低保管理工作规范有效。
健全监督机制。建立社会救助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加强部门联动,整合救助政策和救助资源,研究解决特殊困难群众“一事一议”工作和单个部门无法解决的困难群众突出问题;健全低保专项督查制度,对镇办新增审批对象按比例随机抽查,严防“关系保”“人情保”;落实公开公示制度,坚持审核确认张榜公示、保障对象长期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确保政策在阳光下运行。
规范救助管理。继续做好城乡低保审批权下放,每月审核审批、按时发放救助资金;按月把在册低保、特困对象与殡葬、房屋、车辆等信息进行比对,将不符合条件对象及时清退,严格落实动态管理;对阶段性重点工作开展常态化督查,全面压实低保、特困、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政策核查责任。
坚持改革创新。坚持个人申请和主动救助相结合,畅通部门信息渠道,主动对年度个人因大病、突发事故等支付额较高的困难对象申办临时救助;充分发挥e救助作用,全面推行网上“申请、受理、审核”,让群众少跑路,实现“一站式”救助;切实发挥第三方社会救助评估服务作用,做好复审和新增入户调查,实现“应纳尽纳,应保尽保”,全力保障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无忧。
加大惩处力度。围绕低保工作中违法违纪行为易发、多发部位和环节进行监察,从严执纪,对于在办理城乡低保时徇私舞弊、优亲厚友、违反政策、虚报瞒报的相关人员一查到底,充分应用党纪、政纪进行惩戒,涉嫌犯罪的及时移交司法机关查处。对于生活条件好而又缠访要求纳入低保的非法上访人员坚决打击。
目前,全县取消不符合享受低保条件对象4084人,对保障类别不合理的813户1971人进行动态调整,对低保家庭人口自然增加的108人进行增加纳入,达到了保障对象精准、认定程序阳光透明、群众满意的良好效果。
(管静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