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任娜)6月5日记者从省教育考试院获悉,2023年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办法出炉,对考试、评卷、填报志愿等相关内容作了明确:全国统考于6月7日至8日举行。普通高校招生各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公布后,考生可登录陕西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或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查询本人成绩及各科选择题成绩及作答字符串、非选择题成绩及各题得分。
填报志愿分3个阶段进行
我省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共设置5个批次:提前批次、单设本科批次、本科一批、本科二批、高职(专科)批次。我省普通高等学校职业教育单独招生(“职教单招”)录取分本科、专科2个批次。
填报志愿分3个阶段进行:提前批次(含文史类、理工类专科、艺术类专科和体育类专科)、单设本科批次、本科一批、职教单招(本、专科)志愿在6月24日12:00至6月27日12:00填报;本科二批志愿在本科一批录取结束后填报;高职(专科)志愿在本科二批录取结束后填报。
实行平行志愿模式的批次和类型有:提前批次中的艺术类本科B段、艺术类专科A段、体育类,单设本科批次,本科一批,本科二批,高职(专科)批次,职教单招。
实行梯度志愿模式的批次和类型有:提前批次中的文史类、理工类、艺术类本科A段、艺术类本科C段、艺术类专科B段和其他特殊类型招生。
艺术类专业参加提前批次录取。体育类专业参加提前批次录取。
国家专项计划和地方专项计划参加单设本科批次录取。
各批次招生计划未完成时,采取征集志愿的办法进行补充。每批次正式投档录取后,省教育考试院在陕西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和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公布征集志愿信息。
志愿确认后不可更改,逾期不予补报
高校招生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
省教育考试院提醒,考生在填报志愿(征集志愿)之前,必须认真阅读了解拟报考高校招生章程和我省有关招生工作规定,按照网上填报志愿的说明及相关要求,根据高校招生计划,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填报高校和专业志愿,确保志愿信息准确、有效,并对所填报志愿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承担责任。志愿确认后不可更改。逾期不予补报。
考生应妥善保管登录密码等个人信息。考生未填报志愿、将志愿填报在规定栏目以外或因本人疏漏或失误而影响录取的,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省教育考试院不受理考生以任何理由提出的要求放弃某一批次、某一高校、某一专业志愿转而参加后续批次、其他高校、其他专业录取的申请。高校以考生自愿放弃为理由提出的退档要求,省教育考试院不予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