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回顾】
2022年5月21日,河南省郑州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接群众举报:有人在登封市某农贸市场附近倾倒填埋铝灰。
5月21日晚,郑州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执法人员及公安部门工作人员立即赶到现场,发现有一台钩机、一辆牌号为豫AXXXXU的半挂货车上装满铝灰(铝灰重30吨左右),停在沙坑旁,一辆车牌号为豫AXXXXG的半挂货车装有铝灰30吨左右,在钩机的帮助下卸载、倾倒在沙坑里并填埋完毕,准备离开。
郑州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执法人员及公安部门工作人员立即采取措施对王某明等人进行了控制,通过连夜审理,王某明等人供出当晚还有四辆装满铝灰的车辆在登封境内等着倾倒和填埋,公安部门立即派出警力处置,当晚控制12人,查封车辆六辆,查封铝灰165.92吨,查获填埋铝灰180吨左右,通过追溯多家上游企业,在登封境内的一无名工厂还存有铝灰700多吨,总计铝灰约1045吨。
【处理结果】
经调查,王某明等人无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于2021年开始多次违法运输、倾倒、填埋危险废物(铝灰)600吨左右,数量巨大。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条第2项之规定,王某明等人涉嫌污染环境犯罪,郑州市生态环境局已将该案件移送公安局机关调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