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张祎豪)日前,省政府办公厅印发《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措施支持稳岗扩容提质惠民生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进一步优化调整我省稳就业政策措施,持续提高就业质量,促进全省就业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通知》指出,各市(区)要细化政策措施,优化经办流程,制定政策资金审核发放流程和办事指南,推动政策延伸覆盖、服务可及、精准有效。进一步加强就业政策宣传,分类梳理面向不同群体和经营主体的政策举措,通过各类招聘活动、专项行动、大调研大走访以及新媒体等方式,广泛推动就业政策服务进企业、进园区、进校园、进社区(村)。将稳就业政策落实情况纳入专班调度和考核机制,按月督促进展,对进度缓慢、成效不佳的,通过联合督查、重点督办等方式,打通“中梗阻”,提升服务对象对政策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在助企纾困稳定就业岗位方面,《通知》要求:要延续实施阶段性降费政策,继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优化实施税收优惠政策,加强市场主体融资服务供给。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2023年6月30日到期后,延续实施至2024年12月31日。持续优化“免申即享”服务,返还资金可通过后台数据比对审核、企业确认、社会公示后直接拨付企业。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征50%的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以上政策实施期限截至2024年12月31日。发挥再贷款、再贴现等货币政策工具的总量与结构功能,引导金融机构面向吸纳就业人数多、稳岗效果好且用工规范的实体经济和劳动密集型小微企业发放贷款。支持金融机构在依法依规、风险可控前提下,优化贷款审批流程,合理确定贷款额度,增加信用贷等支持,为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提供续贷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