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靳天龙)近日,商洛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商洛核桃”获欧盟商标注册,在欧盟27个成员国中相互认可和保护,为“商洛核桃”等商洛特产走出国门、走向国际市场,融入国内国际双循环大动脉迈出坚实一步。
目前,商洛市核桃基地面积达352万亩,年产量16万吨,年加工营销核桃产量突破30万吨,综合产值55亿元,产品以国内东北、华中和东南沿海大中城市消费为主,部分核桃仁出口东南亚、欧洲等地区,特别是通过中欧班列,核桃、核桃仁等产品已经销往俄罗斯、意大利、吉尔吉斯斯坦等10多个国家和地区,3年来累计出口核桃产品6000多吨,出口额达1.5亿元。
“商洛核桃”商标于2013年8月21日获得国家商标局核准注册。注册以来,商洛市十分重视商标的运营管理工作,商洛市市场监管局先后指导商标持有人制定完善了“商洛核桃”商标发展战略规划、证明商标管理办法和授权使用企业商标管理细则、质量内控管理规定等制度规范,支持“商洛核桃”实施地理标志运用促进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