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余雷)为进一步加强汛期水环境风险防范管控,近日,汉中市生态环境局印发《关于加强2023年汛期水环境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县区紧盯汛期断面水质情况,全面夯实汛期水环境安全防控措施,推动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通知明确,各县区要严格落实值班值守制度,确保24小时信息畅通,一旦发生突发水污染事件,迅速启动应急响应,互通信息,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和联防联控要求,采取“空间换时间”等方法妥善处置。要持续加大环境风险隐患排查,重点强化对尾矿库、危化品运输、饮用水水源地等风险隐患整治,做好应急处置和应急监测准备工作,落实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防范措施,全力保障汛期水环境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