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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6日至30日西安市禁止“低慢小”航空器飞行
  本报讯 (于天涯)7月25日,西安市公安局发布关于加强“低慢小”航空器飞行管控的通告,7月26日0时至7月30日24时,西安市行政区域全境,真高1000米(含)以下范围内,禁止一切未经空军或民航空管部门批准的“低慢小”航空器飞行、施放。
  对于违法违规飞行行为,有关部门将依法制止,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群众发现有违反本通告规定行为的,可拨打110报警电话举报。
  “低慢小”航空器是指飞行高度低、飞行速度慢、雷达反射面积小的航空器,主要包括:无人机、轻型和超轻型飞机、轻型直升机、滑翔机、三角翼、滑翔伞、动力伞、热气球、飞艇、航空航天模型、空飘气球及孔明灯等其他空飘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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