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彭军)近日,省财政厅、省委组织部、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工信厅、省人社厅等13部门联合印发《支持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建设 打造科技创新高地若干财税措施》(以下简称《财税措施》)支持秦创原建设。
据了解,《财税措施》从发挥财政组合式工具作用、深化“三项改革”、打造秦创原示范样板、聚焦西安“双中心”建设、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加大人才引进支持力度、提升科技成果产业化水平、发挥科技金融撬动作用、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强化组织考核评价等10个方面提出了36项具体举措支持秦创原建设,助力我省打造科技创新高地。
《财税措施》明确不断创新财政投入方式,开展“先投后股”“以演代评”等支持方式改革,设立不低于2亿元高校成果转化奖补资金,支持引导高校加强科技成果转化能力建设。将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标准从最高1000万元提高到2000万元,将陕西实验室支持标准从最高2000万元提高到最高5000万元。
同时,充分利用财税金融等政策工具,实现“财政引导、基金撬动、税收激励、科技金融”等政策工具有机联动。
《财税措施》覆盖范围广泛,既涉及基础研究、技术攻关、成果转化的创新的全链条,又涉及平台建设、人才团队、企业培育、资金支持等创新的全要素,为我省高校、科研院所等各类创新主体提供全链条、全要素的一站式政策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