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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农村生态环境逐年改善

  近年来,西安市长安区加大污水治理力度,建设美丽乡村。图为经过改造后的污水处理点。

苏怡 摄


  本报讯 (南楠)近日,陕西省生态环境厅举办新闻发布会,介绍全省土壤、地下水和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
  据介绍,“十四五”以来,全省各地各有关部门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人居环境安全、地下水生态环境安全为主线,坚持保护优先、预防为主、风险管控,突出依法、科学、系统、精准治污,不断加强土壤污染源头防控,扎实推进地下水污染防治,持续深化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推动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截至目前,全省土壤、地下水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100%,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得到有效保障,地下水国控区域点位V类水比例保持在17.4%以下,新增完成1424个行政村环境整治,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35%,累计完成117个农村黑臭水体整治,农村生态环境持续改善。
  省生态环境厅土壤生态环境处处长陈峥介绍,“十四五”期间,我省按照“抓点示范、典型引领”的原则,计划在全省择优遴选10个左右规划科学合理、部门协作联动机制完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基础较好,且具有代表性或在一定区域可形成连片治理示范效应的县(市、区),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整县推进”试点行动。
  为扎实推进此项工作,2022年9月,省生态环境厅联合省财政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农业农村厅、省乡村振兴局出台了《陕西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整县推进”试点行动方案》。提出到“十四五”末,试点县县域内农村生活污水实现有效治理(管控)的行政村达到90%以上,基本消除农村黑臭水体;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85%以上,农村生活垃圾进行收运处理的自然村比例稳定保持在90%以上等目标。
  目前,试点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一是经过县级自主申报、市级审核推荐、省级联合评审,第一批将麟游县、富平县、三原县、泾阳县、留坝县、平利县等6个县纳入试点县。二是统筹中、省农村环境整治专项资金2.27亿元支持试点县农村环境整治重点项目建设。三是各试点县积极行动,扎实有序抓好项目落地、资金筹措、设施运维等相关工作。”陈峥说。
  陈峥表示,要加大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力度。农村污水治理后要基本实现“三不到”,即看不到污水横流,无污水直排环境水体;闻不到臭味,不在公共空间或房前屋后形成黑臭水体、臭水沟、臭水坑等;听不到村民怨言,治理成效为群众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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