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王程鹏)近日,杨凌示范区总河湖长签发2023年第1号总河湖长令,围绕河湖长履职尽责、严格水域岸线管控、规范河道采砂管理、推进水生态治理修复、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深化水环境系统治理等六个方面,对2023年示范区河湖治理保护工作作了全面部署。
推进各级河湖长履职尽责。严格落实《陕西省河湖长履职规范(试行)》《陕西省河湖长巡查制度(试行)》,夯实江河湖库属地党政领导保护管理主体责任,坚持流域统筹、区域协同、部门联动,积极推动幸福河湖建设,持续提升河湖管理水平,形成党政主导、水利牵头、部门协同、社会共治的河湖管理保护治理格局。
严格水域岸线空间管控。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陕西省渭河保护条例》《水利部关于加强河湖水域岸线空间管控的指导意见》,进一步强化河湖岸线规划约束,严格规范河道管理范围内项目工程建设方案及有关活动审批,加强渭河生态区范围内项目入区管控持续清理整治河湖“四乱”问题,推进清理整治工作向中小河流、乡村河湖(涝池)延伸。
规范河道采砂管理秩序。压紧压实河道采砂管理责任,强化河道砂石开采、堆存、运输、销售的全过程监管,建立依法依规、惩防结合、科学有序的长效管理机制。扎实开展非法采砂专项整治行动,定期开展联合巡查、联合执法、联合打击,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保持非法采砂高压严打态势。
加快推进水生态治理修复。高标准、高质量编制《杨凌示范区现代水网规划》,加快构建集防洪、排涝、供水、生态等多功能于一体的现代水网。持续推进渭河及支流水生态治理修复,进一步提升渭河杨凌段整体治理效果。积极推动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强化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监管,有效遏制人为水土流失。持续推进城市供水管网提升改造,全面实施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打造全省城乡供水融合发展的先行区、示范区。
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全面落实水资源管理制度,严格用水总量和强度双控,坚决抑制不合理用水需求,实现水资源高效利用。积极实施国家节水行动和黄河流域深度节水控水行动,持续巩固取用水专项整治行动成果,加快推进取水口监测计量体系建设,依法查处各类违法违规取用水行为,实现取用水常态化、规范化管理。
深化水环境系统治理。深入实施断面水质稳定达标专项整治,持续加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管理,扎实开展入河排污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建立健全责任明晰、设置合理、科学规范的排污口长效监督管理制度体系。加强污水处理厂日常运行监督管理和重点涉水企业日常检查力度,加快补齐城市环境基础设施短板,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建设、运行和监管,建立防止返黑返臭的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