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张维)日前,省工信厅组织开展2023年度智能制造试点示范行动,将在省内遴选推荐一批智能制造优秀场景,以揭榜挂帅方式建设一批智能制造示范工厂和智慧供应链,在各行业、各领域选树一批排头兵企业,推进智能制造高质量发展。
按照此次遴选智能制造试点示范的申报条件,申报主体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石油石化、有色金属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允许法人的分支机构申报),近三年经济效益较好且信用记录良好的企业。申报主体的智能制造水平应处于国内领先地位,具有较强的示范引领作用,使用的关键技术装备、工业软件安全可控,解决方案无知识产权纠纷。已经承担国家智能制造示范工厂揭榜任务的主体不再重复申报。
智能制造示范工厂申报主体应当开展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自评估,达到国家标准GB/T39116-2020《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模型》二级及以上或满足相关行业智能制造指导性文件要求。申报主体近三年未发生重大、特大安全生产事故,重大、特大环境事故,无违法违规行为。申报主体愿意主动配合开展现场评估和宣传总结,积极推广典型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