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山河)为全面加强汛期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保障人民群众饮用水安全,近日,汉中市生态环境局印发《关于加强汛期饮用水水源环境监管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安排部署汛期水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工作,切实防范汛期和退水期发生重大水污染事件。
《通知》要求,要提高思想认识,全面开展隐患排查,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及上游地区的污染源,以及可能影响饮用水安全的制药、化工、制革、电镀、冶炼等重点行业、重点污染源及危险废物、尾矿库和化学品等强化监督管理;要强化监管责任,有效化解环境风险,坚持边查边治、查治一体,有效化解环境风险隐患,不断提高辖区内环境安全水平;要健全预警机制,加密汛期水质监测,及时掌握水质变化状况,严防汛期跨界突发环境事件威胁供水安全;要加强应急值守,强化应急处置能力,关注雨情、水情和可能影响饮用水水源环境安全的情况,及时研判分析并报告、通报信息。根据汛期特点,完善重点河流环境应急“一河一策一图”,细化饮用水水源地环境应急措施,储备应急物资,有效提升应急处置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