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汉中市高度重视核与辐射环境安全工作,不断加强核与辐射监管体系和监管能力建设,严格放射源管控和辐射安全利用。
修订完善辐射事故应急预案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陕西省放射性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修订完善了《汉中市辐射
事故应急预案》,进一步健全了全市辐射事故应急响应体系,完善了突发辐射事故应急处理工作机制,提升了辐射事故应急响应能力,为科学应对辐射突发事件,维护辐射环境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提供了保障。
深化核与辐射“放管服”改革 以深化“放管服”改革为抓手,坚持以为企业优质高效服务为宗旨,持续优化提升营商环境,推进辐射类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认真梳理服务审批事项,全面落实建设项目全过程跟踪服务。进一步规范办事指南、优化办理流程、压缩办结时限,推进办理事项集约化、高效化。从严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等制度,推进执法事项清单化管理,不断优化环境执法监管方式,推行柔性执法,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大力推行助企纾困帮扶活动,积极为企业排忧解难,今年以来,促进8个辐射类建设项目落地实施,助推汉中经济高质量发展。
加强辐射安全与防护培训考核 结合开展“进知解”活动,邀请省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专家来汉开展“为基层送服务上门”现场教学,为县区执法人员现场解读《陕西省生态环境监测工作绩效评估办法(试行)》《陕西省生态环境监测能力建设评估指南(试行)》,讲解辐射环境采样技术规范与质保措施、辐射防护知识等,全面提升辐射环境安全监管能力。今年先后举办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与防护培训5场,对67家核技术利用参训单位200多人进行考核,提升了辐射利用防护综合能力。
强化执法人员能力建设 通过开展干部作风能力建设提升年活动,狠抓干部党风廉政和作风建设,严格落实廉洁执法、秉公执法要求。进一步强化监管人员的政治理论和环保业务学习,积极组织参加中、省核与辐射业务技能培训、开展执法大练兵活动和辐射环境监测人员岗前培训,不断提高辐射业务监管能力。
(徐海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