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阅览陕西科技报!
通版阅读请点击:
展开通版
收缩通版
当前版:08版
发布日期:
提高网暴违法成本 从源头遏制网暴乱象
中央网信办严处首发首转煽动网暴账号


  日前,中央网信办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网络侵权信息举报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对网络侵权信息举报工作进行系统谋划和整体安排,旨在维护保障广大网民网络合法权益。
  中央网信办有关负责人指出,近年来,网络侵权信息时有出现、屡禁不绝,扰乱网络传播秩序,侵害网民网络合法权益,社会反映强烈。制定出台《指导意见》,对推动网络生态治理,更好维护保障广大网民网络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指导意见》要求各地网信部门优化举报服务,完善制度规范,统一研判标准,强化技术支撑,健全处置机制,满足广大网民多层次多样化举报需求。要求各地网信部门压紧压实网站平台主体责任,指导属地网站平台完善分级分类处置举措,建立“限时加私”“争议标签”等工作机制,提升处置效果;严格督导检查,加大惩处力度。
  关于个人
  ●这些行为重点处置

  未取得个人同意或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泄露公民家庭住址、身份证件、联系方式、医疗健康、行踪轨迹等个人信息的举报线索。
  窃取、兜售个人信息的违法网站、账号。
  利用他人姓名、肖像、职务等显著标识特征,假冒仿冒他人发布信息、表达立场观点以及开展其他网络活动的违法账号。
  丑化污损他人肖像、错误关联或不当使用他人肖像,侮辱谩骂、诋毁诽谤、造谣抹黑侵犯他人名誉的违法和不良信息及相关账号。
  建立线上网络暴力信息举报专区,为网民提供便捷化举报渠道,快速受理处置针对个人集中发布的不友善、不文明言论,特别是“人肉搜索”、恶意攻击、造谣诽谤等网络暴力信息。
  从严处置首发、首转、多发、煽动传播网络暴力信息的账号。
  坚持线上处置和线下查处相
  结合,强化与执法司法部门的协同治理,提升网络暴力信息溯源能力,依法追究网络暴力实施者法律责任,提高网络暴力违法成本。
  ●这些群体重点保护
  优先保护未成年人网络合法权益,及时处置以文字、图片、音视频等形式,侮辱、诽谤、威胁未成年人或者恶意损害未成年人形象的违法和不良信息。
  及时处置泄露未成年人姓名、住所、照片以及其他可能识别出未成年人真实身份的违法和不良信息。
  依法严厉打击涉未成年人网络欺凌行为。
  依法保护妇女、残疾人、老年人等其他特殊群体网络合法权益,坚决处置性别歧视、年龄歧视、地域歧视等制造社会矛盾、煽动群体对立的违法和不良信息。
  ●这些领域重点处置
  “自媒体”制作、复制、发布的虚假不实信息,建立网络账号(账号主体)黑名单机制,从严处理举报集中的违法违规账号及其主体。
  网络信息搜索服务提供者以链接、摘要、快照、联想词、相关搜索等形式推荐的侵权信息。
  网络话题、信息评论、网络直播、短视频等栏目环节出现的互撕谩骂、拉踩引战等侵权信息。
  关于企业
  ●这些行为重点处置
  以吸睛引流、增粉养号、恶性竞争、不当盈利为目的,通过捏造事实、主观臆断、歪曲解读、恶意关联、蓄意炒作、翻炒旧闻等方式,侵害企业及企业家名誉、降低公众对企业产品或者服务社会评价,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干扰市场经济秩序的虚假不实信息。
  集纳企业负面信息进行敲诈勒索、假冒仿冒企业名称或显著标识开展网络活动的违法网站和账号。严厉打击操控舆论、恶意造谣诽谤企业名誉的网络水军。
   ●这些企业重点保护
  
“拟上市”企业网络合法权益;上市企业网络合法权益;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企业网络合法权益。●这些措施要落实
  开设线上涉企举报专区。建立“两微两端”线上涉企举报专区,明确受理范围、举报要件、举证要求,积极受理属地企业网络侵权信息举报。针对属地网络侵权信息,按照“专人负责、优先办理、全程跟踪、限时办结”的工作原则,简化工作流程、依法快速处置。针对非属地网络侵权信息,按照相关规定和相关程序及时报送中央网信办。
  健全举报查证机制。梳理总结侮辱谩骂污染网络生态、断章取义误导舆论、无备案仿冒假冒违法网站等显性网络侵权类别,明确无需司法、行政等国家机构举证的具体情形。探索第三方专业机构、行业标准、法律意见书、审计报告等在网络侵权举证中的效用。建立与涉企职能管理部门的联动协同机制,对重要问题、重大线索进行分析研判、统筹调度,形成工作合力,为快速查证、及时处置创造有利条件。
  强化举报政策指导。加强调查研究,摸排属地企业遭遇网络侵权情况,做到情况明、底数清。宣讲举报政策,加强培训指导,做好“送政策到企业”工作。建立与属地重点企业的沟通对接渠道,定期了解企业维权诉求,对维权诉求合理的,进行“一对一”定向辅导。
  严格规范企业举报行为。按照“依法依规、有效引导、规范渠道”的原则,依法妥善处理涉劳资、合同、股权、产权、债务、消费等权益纠纷举报。合理设置举报条件,规范企业举报行为,防范举报权利滥用、扰乱举报工作秩序。
  ●这些责任要压实
  严格督导检查。坚持全面检查和重点检查相结合,全面检查属地网站平台网络侵权信息举报工作情况,重点检查网站平台未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时处理反馈的显性网络侵权信息举报。建立问题台账,狠抓整改落实,对落实主体责任不力、网络侵权问题多发频发的网站平台,加强惩戒处罚。
  设立投诉窗口。探索建立线上网民投诉受理窗口,及时办理网民关于属地网站平台处置网络侵权信息举报不及时、维护网民合法权益工作不到位的投诉。建立投诉办理情况查询系统,提高投诉处理质量和效率。健全网站平台网络侵权信息举报工作评价体系,引入群众评价参数指标,开展群众满意度测评。
  推动信息公开。指导属地重点网站平台建立常态化网络侵权信息举报受理处置情况通报机制。运用全媒体方式,显著位置发布,深度解析受理流程、研判标准、办理时限等社区规则,引导网民精准有效举报。公布网络侵权信息举报处置数量、处置措施、典型案例,接受公众监督。公开热点侵权事件举报处置情况,回应网民关切。
  提升处置效果。建立快速通道机制,第一时间受理、第一时间处置显性网络侵权以及事实清楚、举证充分的举报。建立“限时加私”机制,对时效性强、举证时间久,可能给举报人造成较大负面影响的侵权信息,先行采取“加私”措施,及时阻断相关信息分享传播,为举报人完成举证提供时间窗口。建立“争议标签”机制,对涉及事项尚未得到充分证实的侵权信息,采取设置“内容存疑标签”或“链接当事人回应声明”等措施,引导网民客观评判。

(据中央网信办)


社址:西安市药王洞155号 邮编:710003 电话/编辑部:029-87345421
广告部:029-87347875 投稿信箱:sxkjb169@aliyun.com 版权所有:陕西科技报社 技术支持:锦华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