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资源作为一种可再生的自然资源,有着自身的生物学特性和生长规律,具有生长周期长、见效慢、易受灾害造成损失等特点。为节约利用、科学保护森林资源,促进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确立限额采伐制度。各省级林业主管部门以最新森林资源调查数据为基础,按照消耗量低于生长量和分类经营管理的原则,编制本行政区年采伐限额,经征求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意见,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并报国务院备案。年采伐限额实行每五年核定一次。从世界范围来看,多数国家实行了森林采伐限额制度。比如加拿大和美国,也是每五年制定一次年允许最大采伐量。
(据《国家生态安全知识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