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崔福红)近年来,全省农业农村部门以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为先导,接续实施农村集体经济“清零消薄“”消薄培强”行动,强基础、促盘活、创模式,实现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快速起步,为全省农业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注入强劲动力。
截至2022年底,全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总收入125.34亿元,较上年增长5.96%;总收益58.54亿元,较上年增长4.1%。实现分红的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达5489个,占村级组织数31.07%,分红总额达12.01亿元。当年无集体经营收益的“空壳村”实现清零,经营收益5万元以下“薄弱村”占比下降到25.5%,5万元至10万元村增长到29.7%;10万元至50万元村增长到37.0%;50万元以上村增长到7.8%。全省集体经济发展呈现出“空壳村”清零、薄弱村缩减、一般村壮大、集体强村凸显的良好发展局面,集体经济发展由艰难起步步入较快发展阶段。
下一步,我省将加强组织领导,优化经营方式,激活人才要素,深化农村改革,加强资产监管,推动全省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