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饮用水水源地进行有效的保护,可通过制定综合污染防治规划和管理措施来实现。
1.制定和完善生活饮用水源地保护规划。在对饮用水水源地进行现状调研的基础上,提出初步防治方案,明确水源地保护目标、任务、责任和措施。
2.对重点水源地保护区内的污染源进行全面调查,根据各类污染源的排放状况,明确水源污染防治重点。
3.禁止在饮用水源保护区建设畜禽养殖场,对已在上述区域建成的畜禽养殖场限期搬迁或关闭。
4.在生活饮用水源地的建设项目,必须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做好建设项目的报批、验收工作。
5.制定饮用水源污染事故处理应急预案,对威胁饮用水源安全的突发事件进行处置。
6.加强工业固废和危险废物管理,依法查处向饮用水源地倾倒工业固废、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的违法行为。
(环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