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鱼莹)10月23日,省民政厅举办新闻发布会,介绍近日由省政府颁布的《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细则,并通报《陕西省养老服务条例》实施10个月来,我省推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工作成效。
省民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戈养年介绍,截至目前,全省已建成各类养老机构及服务设施1.78万个,其中养老机构857个,居家养老服务设施1.68万个,日间照料中心和互助幸福院分别覆盖93.8%的城市社区和82%的行政村;建成各类养老床位33万余张,其中护理型床位6.56万张。
戈养年表示,省政府印发《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明确了6个方面、21项具体任务。这是我省首次制定关于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专项政策,落实了具体实施的工作举措,明确了制度框架、主要任务。
《方案》提出,到2025年基本养老服务制度体系基本健全,基本养老服务清单更加完善,服务供给、服务保障、服务监管等机制基本建立,养老服务设施布局更加合理,基本养老服务供给能力和服务质量明显提升。今年1月1日起《陕西养老服务条例》实施,这是我省首部养老服务地方性法规。
省民政厅联合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出台《关于加强养老服务设施规划建设的指导意见》,将养老设施用地纳入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规范养老服务设施用地供给。联合省卫生健康委、省医疗保障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养老机构内设医疗卫生机构建设工作的通知》,促进医养融合发展。推动18所各类院校开设养老服务相关专业,发展养老服务学历和职业教育。将163个养老服务项目推送进入国家重大项目库管理。建设“智慧养老”信息管理系统和面向服务对象的“惠秦养”移动平台,提供全流程、全要素养老服务。完善以公办养老服务机构聘用人员薪酬待遇体系,下放待遇标准制定权,鼓励各地结合实际提高养老护理员薪酬待遇水平。编制8本养老护理员和养老机构管理人员培训教材,并向全省养老机构免费赠学。持续开展“千人培训计划”,通过线上直播的方式,将家庭护理知识向社会公众推介。
在优化基本养老服务有效供给方面,按照构建兜底供养、普惠供给、多元保障“三位一体”的基本养老服务供给格局,重点做好养老惠民六项实事:建设11个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网络示范县(区),完善城市养老服务设施网络;推动建设300家具备全日托养、日间照料、上门服务、区域协调指导等综合功能的乡镇(街道)区域养老服务中心;提升改造4000张护理型床位,强化示范性公办养老服务机构对失能老年人的照护能力;对1.8万户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开展适老化改造;发挥城市日间照料中心和农村互助幸福院效益,不断提升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管理服务水平;发布民政部行业标准1项、省级地方标准22项,持续加大养老服务标准制定和推广应用力度,推动养老服务质量提升。
省住建厅落实《陕西省养老服务条例》,开展无障碍环境建设地方标准编制、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等工作。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制定《关于全面推动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暨“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的实施方案》,明确加大适老化设施建设力度,将加装电梯、养老应急呼叫器、无障碍的盲道(坡道)设施、社区日间照料中心等适老化设施列入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范畴。截至目前,在城镇老旧小区中累计加装电梯800余部。
会同省体育局研究制定《关于加强公共体育设施配建工作的通知》,指导各市(区)在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中加强公共体育设施配建,积极推进适合老年人体育健身的场地设施建设,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完善社区、公园健身服务功能,努力解决群众身边健身设施不足的问题。
下一步,省住建厅将会同省级相关部门积极申请中央补助资金,在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中做好适老化项目建设,加大在日间照料中心、加装电梯等项目建设的支持力度,同时,加强项目督导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