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回顾】
今年7月3日,河北省秦皇岛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对秦皇岛中红三融农牧有限公司肉鸡自养场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养殖场场区内南侧扩建5栋鸡舍,设计单批出栏肉鸡18万只,鸡舍地基已建设完成,养殖鸡棚未建设,扩建5栋鸡舍项目未按要求依法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该公司的行为属于未依法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擅自开工建设。
【处理结果】
该公司的行为违反了《环境影响评价法》第25条的规定,应当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法》第31条第1款进行处罚。根据《河北省生态环境厅生态环境轻微违法行为免罚办法(试行)》规定,该养殖场违法行为符合免罚规定,秦皇岛市生态环境局经研究对该公司作
出免予行政处罚决定,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