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张祎豪)11月17日,省政府新闻办公室举办新闻发布会,介绍了陕西省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成果。
2020年5月31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通知》。三年多来,陕西省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地区组织全省3万多名专业技术人员开展普查工作,共获取全省灾害风险要素数据近亿条,全面完成了普查调查、数据质检和汇交、评估与区划等任务,目前正在试点普查成果应用工作。
省应急管理厅副厅长李虎平介绍,三年多来,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获取了全省1千多万栋城乡房屋建筑数据以及1.3万处市政设施数据。交通运输部门完成了18.3万公里路网、3.3万座桥梁和隧道、近9千处公路灾害风险点的调查。林业部门完成4千多个可燃物样地和6千多个重要野外火源点调查。自然资源部门开展了覆盖全省107个县区的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价,掌握了全省1万多处地质灾害隐患风险底数。水利部门完成了全省1千多座水库、5900余公里堤防隐患、300多座水闸等水利设施的调查。应急管理部门作为牵头部门,调查了2万多个公共服务设施、6千多个危化企业和矿山等承灾体信息,15万条综合减灾能力数据,8万多条历史自然灾害数据。气象部门调查了8种气象灾害致灾因子信息20.5万条。地震部门完成47条活动断层、862个场地地震工程地质条件钻孔的调查以及140万平方米房屋建筑的抽样调查。
在完成调查任务之后,省普查办认真组织行业部门和各地,按照任务分工,分层级、分行业开展调查数据质检工作,严把数据质量关,确保普查调查数据的质量和可靠性,率先通过了国务院普查办的抽查验收。
目前,省普查办正在协同各相关行业部门推进省级自然灾害综合风险基础数据库建设,为常态化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评估体系建设、广泛应用普查数据成果、提升灾害防治能力打下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