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处置废矿物油
14人被刑事拘留
【案情回顾】
2023年初,广东省佛山市生态环境局得到违法线索后核查发现,三水区南山镇下屋村有团伙非法收集、处置废矿物油。佛山市生态环境局和佛山市公安局随即启动联合研判侦办机制,组成专案组开展细致摸排工作,逐渐摸清了一个盘踞在广州、佛山、肇庆三地、分工明确、反侦察能力强的特大污染环境犯罪团伙。
在掌握确凿证据后,2023年5月24日凌晨6时,佛山市生态环境局联合佛山市公安局、佛山市公安局三水分局(以下简称“三水公安分局”)和佛山市生态环境局南海、顺德、三水分局,出动警辅力量140人、生态环境执法和技术力量60人,一举捣毁了位于佛山市三水区、广州市花都区、肇庆大旺高新区等地的非法储存、处置废机油窝点6个,查处涉案上游企业5家,下游企业1家,抓获申某东、王某庆、林某欢等19名犯罪嫌疑人,现场查获涉案废矿物油、废油渣、酸液、碱液约500吨,扣押提炼翻新、抽油机器、油罐一批以及涉案运输车辆10台。
经查,申某东等人在未取得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从佛山、肇庆等地非法收购废矿物油,在处置点非法处置后,将油成品销往各地。非法处置过程中,产生的废渣非法填埋在处置点附近林地,产生的废水利用市政车辆外运倾倒,对外环境造成严重污染。目前,处置点的废矿物油、废油渣以及涉案机器、油罐、运输车辆等均已查处扣押。
【处理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6〕29号)第一条第二项的规定,申某东等人非法处置危险废物的行为涉嫌污染环境罪。
2023年5月24日,三水公安分局对涉嫌污染环境罪的14名嫌疑人进行了刑事拘留,另5名嫌疑人取保候审。10月25日,佛山市生态环境局完成生态环境损害评估工作,并将相关材料移交三水公安分局。近期,佛山市生态环境部门、三水公安分局将与三水区检察院进行分析研讨,开展案件审理工作。
自动监控设施运行不正常生物能源公司被罚5.96万元
【案情回顾】
2023年7月,江苏省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港)生态环境局通过在线监控平台,发现泰州市某生物能源有限公司存在数据异常情况,执法人员第一时间至现场核实发现,该企业存在二氧化氮转化率未达到95%的问题。7月19日,生态环境部门对该公司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8月20日前完成整改。8月22日,执法人员对该公司开展执法跟踪检查,使用100mg/m3的二氧化氮标气直接通入二氧化氮转化炉开展了3次标定,一氧化氮数据分别为3.6mg/m3、4mg/m3、4.3mg/m3,经核算二氧化氮转为一氧化氮的效率分别为5.5%、6.12%、6.6%,均低于95%。该企业未按照技术规范进行运行维护、也未更换相关设施,未能保证自动监控设施正常运行。
【处理结果】
该公司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条第三项的规定,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港)生态环境局责令该公司改正违法行为,并对其处罚款5.9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