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张祎豪)近日,省民政厅、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等14个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做好分层分类社会救助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我省将健全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预警和常态化救助帮扶机制,加快形成对象覆盖全面、资源整合统筹、流程方便快捷、服务优质规范、多元联动参与的综合救助格局,实现精准救助、高效救助、温暖救助、智慧救助,切实织密扎牢民生兜底保障安全网。
《意见》明确,各地要根据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预警信息,按照困难程度、类型和急难需求,分层分类落实救助帮扶措施。对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同时按照现行的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给予针对性帮扶措施,切实防止规模性返贫。
给予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等基本生活救助
基本生活救助方面,对符合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条件的低收入人口,相应给予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等基本生活救助。对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中的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和重度失能、完全失能的老年人等特殊困难人员,可单独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可以参照“单人户”提出最低生活保障申请,符合条件的给予相应的基本生活救助。
对特困人员参加城乡医保的费用给予全额资助
医疗救助(含疾病应急救助)方面,对特困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费用给予全额资助,对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等其他符合资助参保条件的低收入人口给予定额资助。对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人员、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刚性支出困难家庭中符合条件的大病患者,在定点医药机构发生的住院费用、因慢性病需要长期服药或患重特大疾病需要长期门诊治疗的费用,按规定给予相应医疗救助。对符合疾病应急救助条件的费用,由疾病应急救助基金按规定支付。
对符合条件的给予发放助学金生活补助等救助教育救助方面,对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人员、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刚性支出困难家庭以及其他经济困难家庭中符合条件的在园幼儿、在校学生,按规定采取发放助学金、生活补助,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助学贷款以及减免相关费用等方式,给予教育救助。
通过配租公租房或发放租赁补贴优先给予住房救助住房救助方面,对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城市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城市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和刚性支出困难家庭,通过配租公租房或发放租赁补贴优先给予住房救助;对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和刚性支出困难家庭,通过农村危房改造等方式优先给予住房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