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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评析
出具虚假排放检验报告
机动车检测服务公司被罚34万元
  【案情回顾】
  2023年6月,江苏省苏州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局、苏州市太仓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人员对太仓某机动车检测服务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经检查发现,该单位在对10辆柴油车开展检测时,均在第一次检测不合格的情况下,未离线处理即开展第二次检测,且第二次检测均出具了合格报告。执法人员通过调取检测过程数据、开展调查询问,发现该单位在第二次检测过程中为使污染物达标、检测结果合格,采取了松油门、未使油门开度达到最大的方式,出具了虚假检测合格报告。
  【处理结果】
  该公司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五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已构成出具虚假排放检验报告的行为,苏州市生态环境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该公司立即改正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1780元,并处以罚款3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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