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生态环境局:

荣获“全国生态环境系统先进集体”称号

陕西科技报




  榆林市生态环境局荣获“全国生态环境系统先进集体”称号。该奖项是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生态环境部共同颁发,是榆林自1990年成立地区环保局以来首次获得这一荣誉称号。截至2023年,榆林中心城区已连续4年空气质量全面达标,PM2.5年均浓度达到24微克、全省最低,空气质量实现“县县达标、全域达标”。16个国考断面全部达标,水质优良率达到93.75%。
  聚焦“主责主业”
  在服务大局中贡献环保力量

  榆林市生态环境局作为全市生态环境保护的主力军和先锋队,认真履行环委办牵头抓总职能,聚焦主责主业,主动作为、冲锋在前。
  不断夯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坚持细化完善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环境保护工作职责,坚定实施市委、市政府“五个一”推进机制,政府分管领导坚持每周督导检查、主要领导每月调度研究,市委主要领导每季度总结推进,每半年组织专项督查,对环保责任落实情况正负面清单记录,并作为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
  全力服务绿色高质量发展。积极发挥环保引领、优化和倒逼作用,确立高碳城市低碳发展的路径,在陕西率先实行空气质量达标规划。
  坚决整改突出问题。强力补齐行业性、领域性短板弱项,累计拆除落后兰炭装置432台,完成煤层火烧区和沉陷区修复治理31个,建成矿井疏干水综合利用管网600多公里,推进二次沙化及国土绿化五年行动,实施营造林及种草217万亩,大宗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率较“十三五”末提高20个百分点,坚决抓好黄河流域生态保护。
  突出“三个治污”
  在铁腕攻坚中践行环保担当

  聚焦污染防治攻坚战,突出“依法、科学、精准”治污要求,连续六年开展铁腕治污攻坚。坚持精准治污。累计建成大气、水质等自动站106座,设立各类监测点位271个,对全市286家重点排污企业、565个排污口实行污染源自动联网监控。“十四五”以来,累计查处违法行为2400多起、罚款3.87亿元,办理四个配套办法案件183起,移送司法37起。
  坚持“党建引领”
  在大战大考中锤炼环保铁军

  坚持高质量党的建设引领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以打造“红旗飘飘绿盾榆林”党建品牌为主线,深入推进小切口改革,夯责任、树规矩。全系统实行干部轮岗交流,连续3年开展作风整顿,能上能下、鼓励激励、容错纠错,盘活干部队伍。
  2024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也是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重要一年。榆林市生态环境系统将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市各项决策部署,把荣誉转化为真抓实干、砥砺前行的实际行动,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决心,持续开展铁腕治污,下力整治突出问题,不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助力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文/韩竺蓉 马伊妮图/榆林市生态环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