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是榆林市生态环境系统砥砺奋进的一年,也是榆林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收获满满的一年,让我们重温那些感恩奋进的精彩瞬间
1、坚决守住“榆林蓝”
2023年,榆林中心城区空气质量6项指标连续4年全面达标;PM2.5连续两年全省第一,连续4年稳步改善;各县市区空气质量全部达标,全市首次实现“县县达标、全域达标”。
2、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扎实推进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无定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与可持续发展等国家级试点,深入实施“无定河国考断面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工程,全市16个国控断面水质首次实现全部达标,黄河干流榆林段连续8年保持在Ⅱ类水质,无定河流域水环境质量连续两年稳步改善。
3、深入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制定出台《榆林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启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三年行动,召开全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试点现场观摩会,2023年完成95个行政村的生活污水治理,全市累计完成855个行政村的生活污水治理任务。
4、执法监管更加精准
坚持“无事不扰、有求必应,依法监管、帮扶指导,互相支持、实现共赢”的执法理念,制定《关于优化生态环境执法方式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十三项措施》,创新执法监管模式,对红码企业加强检查、引导整改,对绿码企业无事不扰、柔性执法,推动形成主动守法、主动治污新常态。
5、服务高质量发展更加有力
紧紧围绕“推进高质量发展”大局,坚持“项目为王”,当好“店小二”,将市级环评审批较法定时限压缩一半以上,推动延榆高铁、北元募投等24个重点项目顺利落地,发展的“含绿量”和“含金量”不断提升!
6、生态环境能力建设再上新台阶
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案例成功入选“2023减污降碳绿色发展峰会生态环境治理典型案例”;市生态环境局勇夺陕西省首届排污许可技能大赛团体、个人“双冠军”;市生态环境综合执法支队荣获全省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大练兵表现突出集体;市环境监测总站获评国家环境监测实验室能力考核优秀等级。
7、大宗固废综合利用产业实现新突破
出台《榆林市支持大宗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管理办法(试行)》等政策,与陕煤集团建材公司达成战略合作,扎实推进工业固废协同矿山地质环境修复治理试点;累计建成曹家滩煤矿煤矸石充填等7个固废综合利用示范项目,大宗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率显著提升。
8、党建示范引领作用显著增强
持续擦亮“红旗飘飘、绿盾榆林”党建品牌,扎实开展第二批主题教育活动,市生态环境局被评为全市创模工作标杆单位和“一系统一品牌、一支部一特色”先进单位。
9、减污降碳实现新进展
积极申报国家“气候投融资”试点,高新区、米脂县成功入选陕西省首批低碳近零碳试点示范县(区),完成建设全流程碳捕集、利用与封存(CCUS)项目4个,碳捕集与封存(CCS)项目1个,污染减排项目50个,预计削减氮氧化物5041.08吨、挥发性有机物4188.46吨。
10、助力乡村高质量发展
重新选派工作队,继续驻村帮扶绥德县张家砭镇郝家桥村,坚持“红色旅游+干教培训+三产融合+农林产业”的发展思路,举办“美丽乡村大讲堂”两期,协助建设饲料加工厂、陕北文化主题商业街区等产业项目,村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同比增长19.67%。
2024年,榆林市生态环境系统将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继续锐意进取、真抓实干,以不负历史、不负时代、不负人民的决心,攻坚克难、勇毅前行,全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协调推进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与经济高质量发展,为美丽榆林建设作出更多环保贡献!
(榆林市生态环境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