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回顾】
江西省抚州市2023年8月查处的一起非法处置铝灰案。当事人魏某某为上饶人,之前在抚州市黎川县工业园区企业打工,为了赚取外快,非法填埋铝灰。
据了解,铝灰主要成分为金属铝和铝氧化物,其中金属铝含量可达10%—70%,遇水会产生刺激性气体——氨气。近年来,一些非法企业为了节省铝灰处置费用,擅自交由不法分子跨境转运到抚州市进行浸泡处置,甚至随意倾倒掩埋,严重污染环境。
“为了赚取3500元的好处费,从上饶市运过来的68吨铝灰想给砖厂制砖,但砖厂不要,只好找一个厂房暂存,但因存在安全隐患被拒绝暂存。我知道不能乱倒,可又退不回去,就联系了道路施工的朋友,给了5000元让他帮我处理。我朋友就把这些铝灰埋在施工的道路下面,以为浇筑了水泥就没人知道了。”当事人魏某某如是说。
【处理结果】
最终,魏某某获刑10个月,判处罚金5000元,并责令与当地林场签订协议,植树造林修复生态环境。
当事人赵某、赵某某、乐某某和经办人艾某某因非法处置危险废物严重污染环境,分别获刑一年一个月、一年、一年四个月、一年,分别处罚金6500元、6000元、9000元、6000元,并缴纳危险废物应急处置费用46万余元,承担相应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
近年来,江西省抚州市生态环境局加强与公安和检察部门的联动协作,重拳打击跨境非法转运处置铝灰的违法犯罪行为,先后成功查处了8起从浙江武义、兰溪,江西上饶、鹰潭等地非法跨境转运处置铝灰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