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鱼莹)5月14日,记者从省教育厅获悉:省教育厅等17部门联合发布《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陕西省学生心理健康工作专项行动计划》的通知,明确把学生心理健康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在全省大力开展“促进学生心理健康工作六项行动”。
高校心理健康教育必修课程开设率达100%
到2025年,全省各级各类学校心理健康专(兼)职教师配备达到100%,其中高校、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的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配备不少于90%,中小学校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配备不少于50%,200人以上寄宿制学校和1000人以上的中小学校(含中等职业学校,下同)至少要配备1名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普通高校心理健康教育必修课程开设率达到100%。
全省80%的二级以上精神专科医院设立学生心理门诊;50%的儿童专科医院、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和妇幼保健院开设精神(心理)门诊;精神科执业(助理)医师每10万人配备4人。城市社区家长学校和农村社区家长学校建校率分别达到90%和80%。全省75%以上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点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全省学生心理健康核心知识知晓率达到90%。
实施五育并举 促进心理健康行动
以德育心,以智慧心,以体强心,以美润心,以劳健心。
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优化义务教育阶段教育教学内容和方式,不断提高课后服务水平,满足学生多样化学习需求,有效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开足开齐上好体育课和健康课,保证学生每天在校内外各锻炼1小时以上。要有针对性地开展身体机能和运动技能教学,做到“教会、勤练、常赛”,帮助学生熟练掌握1—2项运动,每学期举办1次运动会,努力推动每所学校形成特色和品牌体育项目和活动。落实面向人人的学校美育育人机制,着力提升学生艺术学科核心素养。全省各级各类学校要加强劳动教育,丰富、拓展劳动教育实施途径。
实施心理健康知识普及推进行动
实施心理健康知识普及推进行动,持续加强课程建设。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结合相关课程开展心理健康教育。中等职业学校要按规定开足36学时的思想政治课“心理健康与职业生涯”基础模块。高中要将心理健康教育课作为校本课程,与学生发展指导相结合,为学生的学业规划、生涯规划、志愿填报等工作提供专业支持,原则上每学年1学分计入学生课程修习总学分。普通高校要严格按照“2个学分,32—36学时”开设心理健康教育必修课,有条件的高校可开设更多样、更有针对性的心理健康选修课。帮助学生掌握心理健康知识和技能,树立自助、求助意识,学会理性面对困难和挫折,增强心理健康素质。
定期开展学生心理健康测评
实施心理预警干预体系建设行动。省级教育部门义务教育质量监测每年监测学生心理健康状况,定期开展学生心理健康测评。普通高校每年在新生入校后适时开展全覆盖的心理健康测评以及心理中心开放周活动。县级教育部门牵头负责组织区域内中小学校开展心理健康测评,每学年面向小学高年级、初中、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各开展至少1次心理健康测评,指导学校科学规范运用测评结果,建立“一生一策”心理健康档案。加大对有隐性心理问题学生的识别与干预,提高工作针对性和有效性。
实施心理人才队伍强师培优行动
鼓励开设有心理学、医学等相关学科专业的高校扩大招生规模,加强教育学、心理学、医学等专业课程教学,教育引导学生考取教师资格证书或专业资格证书,培育精神卫生和心理健康复合型人才。在每年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和特岗教师招聘计划中优先补充配备心理健康教师。普通高校应按照师生比不低于1:4000比例设置心理健康教育专职教师岗位,且每校不少于2人,二级院(系)应配备兼职心理辅导员。省级高校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示范中心和有条件的高校,应按照师生比不低于1:3000比例配置心理健康教育专职教师。中小学校应至少配备1名专(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
每年至少开展2次面向家长子女的心理健康教育
同时,专项行动计划还对实施社会心理服务质量提升行动、营造健康成长环境行动进行了部署。引导家长关注孩子心理健康,尊重孩子心理发展规律,积极开展亲子活动,保障孩子充足睡眠,防止沉迷网络或游戏。中小学校和幼儿园要普遍建立“家长学校”,积极与社区(村)共建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站,定期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及实践活动。家长学校或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点每年至少组织4次普惠性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活动,每年至少开展2次面向家长和子女的心理健康教育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