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牛永倩)6月16日,榆林市生态环境局靖边分局邀请了法律顾问樊金星对《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办法》进行了全面讲解,靖边分局全体工作人员参加。
培训会上,樊金星着重讲解了《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办法》的新变化、新情况,围绕《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办法》中关于立案、取证、案件审查、告知和听证等方面内容展开了深入讲解,并着重强调在靖边县生态环境执法办案过程中的一些注意事项。
会议要求,工作人员要提高法律意识,要通过集体学和自学等方式,强化执法工作人员法治观念、专业能力和素养,提升生态环境执法工作效能。
靖边分局将继续推进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贯彻和落实,严格规范行政执法工作,提升行政执法能力,提高行政执法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