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杨海琴)近期我省中南部强降雨过程持续,根据《陕西省水利厅水旱灾害防御应急响应工作规程》,经会商研判,省水利厅于7月16日20时启动陕南和关中片区水旱灾害防御Ⅳ级应急响应。7月17日7时,省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启动陕西省Ⅳ级防汛应急响应。
7月17日9时30分,省水文水资源勘测中心发布渭河中下游洪水蓝色预警,提请有关单位及社会公众密切关注、加强防范、及时避险。影响范围包括咸阳市秦都区、渭城区,西安市未央区、高陵区、灞桥区、临潼区,渭南市临渭区、华州区、华阴市、大荔县。7月17日10时再次发布洪水蓝色预警,影响范围涉及商洛市丹凤县、商南县。
省水利厅要求各地各单位,特别是降雨区要高度重视,进一步压紧压实防御责任,深刻吸取近年来发生的山洪(或伴生泥石流)灾害等教训,密切监视强降雨过程,重点关注秦岭南北麓、秦巴山区山沟河道聚居地、涉河工程施工区、溪谷景点、跨河桥梁上下游等山洪风险点位及区域,强化山洪灾害危险区清单常态化预警管理,充分发挥监测预警系统作用,第一时间将预警信息精准传递至基层一线责任人和受威胁地区群众,严格落实“谁组织、转移谁、何时转、转何处、不擅返”五个关键环节和临灾预警“叫应”措施,及时提请基层政府坚决果断组织危险区人员转移撤离,强化安全管控,严禁擅自返回,最大程度确保山区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同时,要做好水库安全度汛、中小河流洪水防御巡查等各项工作,确保工程安全、人员安全。
针对宝鸡市前期降雨较多,预报后期仍将持续降雨,易发生险情灾情的实际情况,7月17日,省水利厅派遣工作组到宝鸡市督导强降雨防范应对工作。
省防汛抗旱总指挥部要求,各市(区)、县(市、区)和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强降雨过程的防汛工作,密切关注雨水情变化,提早发布预报预警,及时启动或升级应急响应,落实防范应对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