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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协同推进秦岭生态环境保护
  本报讯 (谢斌)7月15日,省检察院与省发展改革委(省秦岭办)联合召开“共护绿水青山当好秦岭卫士”新闻发布会,旨在以法律监督更好地推进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上通报了2023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开展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工作情况;省发展改革委(省秦岭办)协同开展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发布了7件生物多样性、矿产资源、水资源保护等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典型案例。
  2021年以来,省检察院已连续五次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典型案例等方式,通报检察机关依法履职保护秦岭生态环境工作情况。
  数据显示,2023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破坏秦岭环境资源犯罪案件53件104人,起诉265件452人;办理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案件151件;立案公益诉讼案件3869件,办理诉前程序案件3293件,起诉147件。省检察院直属分院督促履行尾矿库安全监管职责案,周至县人民检察院、西安铁路运输检察院督促整治蚰蜒河黑臭水体行政公益诉讼案等涉秦岭的案件被最高检评为典型案例。秦岭南麓地区检察院督促保护子午道遗址行政公益诉讼系列案被最高检理论研究基地评为检察公益诉讼十大精品案例。
  2023年以来,省发展改革委(省秦岭办)通过采取修订产业准入清单、省级台账问题整改销号办法等一系列措施,基本建成“视频监控+明察暗访+有奖举报”的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多维监管体系。截至目前,累计下发疑似问题图斑8期3013个,受理群众举报问题线索146条,问题销号备案212个。科学优化全省秦岭区域网格划分,配备四级网格员5788名。目前,秦岭生态环境质量优良等级面积占比达到99.3%,生态质量指数达到82.20,属于最优类。
  省检察院将与省发展改革委(省秦岭办)进一步加强协作配合,围绕违建整治、矿山开采、尾矿库治理、小水电站规范运行、农家乐规范管理、水源保护等重点问题,持续拓展巩固“五乱”问题整治成效,共同保护好秦岭生态环境,助力健全秦岭常态化长效化保护体制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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