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崔茹)为进一步规范排污单位自行监测行为,督促排污企业自觉履行自行监测主体责任,7月26日至27日,渭南市生态环境局联合渭南市生态环境局大荔分局深入排污单位开展自行监测现场检查。
自行监测执法检查中,按照《渭南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检查的通知》文件要求,执法工作人员随机抽取了辖区内纳入全国排污许可管理信息平台持证排污企业中的6家持证单位,严格对照《排污单位自行监测专项检查技术规范》要求以及《行业自行监测指南》要求,重点对各企业自行监测方案制定、自行监测开展的规范性和完整性,对自行监测数据公开的及时性和全面准确性等情况进行了检查。检查期间,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现场指导帮扶,并督促企业严格按照相关要求整改,及时销号,确保企业自行监测工作规范开展。
根据检查情况,渭南市生态环境局大荔分局将进一步强化自行监测专项执法检查和帮扶力度,引导企业按照排污许可证和《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要求,不断完善自行监测方案,依法依规开展自行监测,共同营造诚实守信的绿色经营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