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看英国的书籍,总会出现各种各样的容量单位,比如品脱、夸脱等,让人摸不着头脑。追溯英国容量单位的历史,除了常用的品脱、夸脱、波特尔、加仑;还有更大的容量单位,例如配克、坎宁、蒲式耳;以及更小的容量单位,例如大杯、及耳、杰克、小杯。这些容量单位的换算关系都是倍数关系,并且所有英制容量单位都是建立在“口”之上的。
什么是“口”?喝一小口红酒,再吐到量杯里,这个容量就是1口。吐2口是1小杯,吐4口是1杰克,吐8口是1及耳,吐16口是1大杯,32口是1品脱,64口是1夸脱,128口是1波特尔……
看到这儿,你肯定会被恶心到,不卫生倒也罢了,最可怕的是不精准。人的嘴有大有小,樱桃小口能吐5毫升,血盆大口能吐50毫升。即使是同一个人,每一口也不一样大。假如每一口有1毫升误差,当累积到品脱的时候,误差32毫升;累积到加仑,误差高达256毫升。
1559年,伊丽莎白一世登上王座,她下令废除用口称量的野蛮传统,并让容量与重量相结合,重新定义英国的容量单位。她保留了品脱、夸脱、加仑等传统单位,让这些容量与“盎司”结合起来。她规定,1品脱等于20盎司,1夸脱等于40盎司,1加仑等于160盎司。盎司本来是重量单位,1盎司等于360颗大麦加起来的重量。伊丽莎白一世让人用天平称重,在一个托盘里放入360颗成熟、饱满、晒到干透的大麦,在另一个托盘里注入同等重量的清水,再把这些托盘里清水倒进玻璃杯,玻璃杯里的清水有多少,作为容量单位的1盎司就有多少。也就是说,1盎司既是360颗大麦的重量,又是与360颗大麦等重的一杯水的容量。盎司确定了,品脱、夸脱、加仑也就确定了。
其实在伊丽莎白一世之前,有好几位英王试图统一度量衡。1197年,理查一世颁布英国历史上第一个度量衡法令,规定“全英格兰的所有度量衡都应使用同一标准”。1215年,理查一世的弟弟约翰被迫签署《自由大宪章》,该宪章规定:“全国应有统一之度量衡。酒类、烈性麦酒与谷物之量器,以伦敦夸脱为标准;染色布、土布、锁子甲布之宽度,以织边内之两码为标准;其他衡器亦如量器之规定。”从1312年到1377年,爱德华三世在位期间,先后颁布《进口衣装条例》《羊毛条例》《葡萄酒条例》《鲱鱼条例》《腌鱼条例》等。1389年理查德二世颁布《土地丈量标准条例》《甘草、燕麦和家用面包条例》,都在《自由大宪章》的基础上,对全国度量衡的标准做出了详细规定。从1422年到1471年,亨利六世在位时,英国政府制造出一大批标准的度量衡器具,分别交给各地的市长和警察保管,当交易双方在度量衡上有分歧时,可以向官方求助,用标准器具来裁决。
从1509年到1547年,亨利八世在位时,英国政府开始强令地方官为民间度量衡器具加盖印记,凡是跟官方标准相差太多的尺子、天平和容器,强制退出市场,不许继续使用。
从1558年到1603年,英国女王伊丽莎白一世在位时,英国政府开始在各地市场上专设“市场监督员”这个职位,让市场监督员们控制物价、检查度量衡。
但无论是伊丽莎白一世,还是其他英王,都没有做到真正统一英国的度量衡,甚至连容量单位都没有统一。
最典型的表现是,各行业的容量标准不一样,同样是1加仑,量红酒的加仑就跟量啤酒的加仑有区别,量啤酒的加仑又跟量黄油的加仑有区别,量黄油的加仑则跟量谷物的加仑有很大区别。称量液体商品的量器总是比称量固体商品的量器要小一些,结果在英国和英国殖民地形成了“干量”和“液量”这两套标准。
英国容量单位的统一是在1824年才完成的。在那一年,英国政府再次颁布度量衡法令,废除“干量”和“液量”,统一采用“英制”容量,然后才形成这样一套沿用至今的容量单位。原先的一些容量单位,例如坎宁、波特尔、大杯、杰克、小杯,从此退出历史舞台。
之后,在法国牵头下,国际公制委员会成立,国际度量衡大会召开,米、千米、克、千克、毫升、公升等单位渐渐成为国际通用的公制单位。英国政府与时俱进,将英制容量与公制单位容量挂钩。相应地,其他英制容量也都跟升和毫升建立了对应关系,虽然说换算起来稍微复杂一些,但是每个容量都清晰可靠,基本上做到了与国际接轨。
(张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