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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金华永康市张某荣等23人非法倾倒危险废物案
  案情回顾
  2023年6月9日—30日,浙江省金华永康市象珠、西城生态环境所先后上报5起群众举报的疑似危险废物倾倒案件线索,经查,2020年12月以来,张某荣等6人在未取得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打着“合法处置”的幌子从永康市某工贸有限公司等多家企业收集危险废物,交由黄某等4人非法倾倒至木渠村附近。最终发现并核实9处危险废物倾倒点位,查处非法倾倒的废油漆桶、油漆渣、废油墨桶等危险废物共计70余吨。
  处理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和《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二项的规定,张某荣等人非法倾倒危险废物的行为涉嫌污染环境罪。2024年4月12日,永康市人民法院判处张某荣、黄某等6人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至九个月不等并处罚金;判处鲁某等4人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判处王某等企业相关责任人13人有期徒刑一年至六个月不等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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