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安蕾)8月13日,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颁发首批13件数据知识产权登记证书。这是我省自开展数据知识产权登记试点工作以来颁发的首批电子证书,标志着陕西数据知识产权试点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在数据知识产权保护和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方面迈出坚实一步。
我省是国家知识产权局确定的第二批数据知识产权地方试点之一。试点工作开展以来,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作为陕西省数据知识产权登记审查工作的具体承担单位,积极探索制定数据知识产权登记规则和审查标准,为我省数据知识产权制度建设提供了有益实践经验。
本次获批的13件数据知识产权涉及六家企业,内容涵盖经济指数、科技创新、自然资源监测、电子商务等多个领域,为推动实现产业数据价值化,促进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融合发展注入新鲜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