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本溪市“4.12”系列非法排放危险废物案
案情回顾
2023年4月12日,辽宁省本溪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发现,本溪市污水处理厂在4月12日21:10起入口pH值显著降低,通过调阅历史记录,发现该污水处理厂每间隔一段时间,有规律的出现pH值下降情况(经污水厂化验分析,疑似有人向污水管网偷排废酸)。
4月13日,本溪市生态环境局与市公安局成立专案组。4月23日,破获本溪佰汇铜业有限公司涉嫌私设暗管、利用渗坑方式排放重金属有毒物质案。4月25日,破获辽宁柏威科技有限公司不正常运行水污染防治设施,以逃避监管方式向城镇污水管网排放危险废物案。6月11日,破获本溪市福润净水材料有限公司以不正常运行水污染防治设施,以逃避监管方式向城镇污水管网排放有毒物质案,现场抓捕正在非法排放废酸的工作人员8人。
处理结果
上述三家公司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五项的规定,2023年6月20日,本溪市生态环境局将上述案件移送本溪市平山公安分局和本溪市溪湖公安分局。目前,本溪市溪湖区人民检察院正在对相关案件审查起诉。
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金为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倾倒危险废物案
案情回顾
2022年11月17日,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生态环境局海南区分局值班人员接到12345平台推送的群众举报案件,称有人在西水地区闻到浓烈的化工异味,疑似偷排偷倒。
经查,2022年10月起,乌海市金为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负责人马某壮在未办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收集宁夏某公司的污水处理三效蒸发产生的“废盐”(属于危险废物)贮存于租赁的库房中,并雇佣打零工市场的货运车辆,分批次将“废盐”拉运至偏僻区域进行倾倒。在非法倾倒“废盐”期间,因无任何防渗措施,导致约310平方米土壤受到污染,土壤污染深度最深处达7.5米,受影响土方量约为2325立方米,预计治理所需费用约为人民币240万元。
处理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第三项、第四项的规定,乌海市金为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未办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非法收集、倾倒危险废物的行为涉嫌污染环境罪。
2023年9月8日,乌海市生态环境局将案件移送海南公安分局。2024年1月22日,海南公安分局将案件移送至乌海市海南区人民检察院,5月21日,区检察院将该案件起诉至区人民法院。
四川省欣领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非法处置危险废物案
案情回顾
2023年2月,四川省绵阳市安州区生态环境局和绵阳市公安局安州区分局了解到,辖区内时常发生汽车尾气三元催化剂装置盗窃案件。调查发现四川欣领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租用安州工业园区空闲厂房,以维修更换汽车尾气处理装置为名,非法处置沾染有石棉和废催化剂的三元催化装置外壳和废三元催化剂(属于危险废物)。
经查,欣领晟公司在未取得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非法切割废汽车尾气三元催化装置外壳,并粉碎废三元催化剂后进行销售牟利,涉案金额达100余万元。在生态环境部门的支持下,公安机关乘胜追击、打网断链,抓获犯罪嫌疑人数十名,斩破了一张遍布河北沧州等9省市非法收集、处置危险废物的犯罪网络,已查明涉案金额高达7000余万元。
处理结果
2023年3月2日,绵阳市安州生态环境局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调查处理。目前,公安机关已立案侦查,已对2名涉案人员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