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王保玉)10月24日,省生态环境厅召开新闻发布会。据悉,为从根本上解决环境监测第三方服务机构数据造假问题,《陕西省生态环境监测服务监督管理规定(草案)》已经通过省人大第一次审议,年底有望正式出台,届时我省将成为全国首家出台环境监测第三方服务机构监管法规的省份。
省生态环境厅法规与标准处处长张斌介绍,为确保行政权力规范运行,我省严格落实行政执法法制审核和集体讨论办法,将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5项行政执法事项纳入法制审核,今年以来,对235项行政执法事项进行了法制审核,纠正问题6项。
研究制定《陕西省生态环境厅深化营商环境突破年行动方案》。2024年以来,省生态环境厅完成建设项目环评报告书36个,审批时间平均20.7天,比法定时限压缩70%;辐射安全许可证审批事项35项,比法定审查时限缩短30%。同时,明确轻微不罚具体标准,增设首违不罚事项,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今年以来,全省生态环境部门共依据裁量权基准对企业减免处罚101次,涉及金额949.1万元。
此外,省生态环境厅起草了《陕西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实施细则》《陕西省生态环境损害违法案件显著轻微认定细则》,目前正在征集意见过程中,下一步报省政府同意后,将联合相关部门印发实施,推动形成“1+6+X”的制度体系,确保我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和鉴定评估以及修复管理工作更加规范有序地开展。
2024年上半年,我省共提起生态环境损害赔偿53件,已结案21件,结案案件赔偿金额1亿多元。下一步,我省将出台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实施细则和污染环境类违法案件生态环境损害显著轻微认定细则,建立定期通报机制及重大案件督办机制,确保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应赔尽赔”。
不久前,省生态环境厅网站发布2023年度企事业单位生态环境信用评价初评结果的通告。企事业单位生态环境信用评价等级依据计分情况,从高到低分为A、B、C、D四个等级。在结果运用方面,被评为A级的企事业单位,优先纳入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优先获得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奖励性措施。连续两年被评定为A级的,被纳入守信激励对象,今年将有307家企事业单位被纳入守信激励对象。被评定为D级的企事业单位,列为重点监管对象,加大日常监管力度,并增加“双随机、一公开”的抽查频次,暂停生态环境专项资金或者其他生态环境资金补助,取消法人及其负责人生态环境评优活动的参评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