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回顾】
福建省漳州市生态环境局开展现场检查时发现,漳州市铭进汽车检测服务有限公司违反《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自由加速法及加载减速法)》(GB3847—2018)等标准要求,擅自修改车辆额定功率值,放宽检验判定标准,使不合格车辆通过排放检验。随后,漳州市公安局进一步调查发现,该机构负责人和5名“黄牛”组织人员串通,以每台车3000余元的价格接收客户邮寄的待检车辆行驶证,并通过购买悬挂假号牌、刻印车架号、更换尾部标志等方式,使用3辆重型牵引车和5辆重型半挂车进行“替车代检”。
【处理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五十四条、第一百一十二条规定,漳州市生态环境局对该机构实施行政处罚,罚款10.8万元。公安机关已对6名涉嫌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的犯罪嫌疑人实施刑事拘留,并移送漳州市龙海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