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回顾】
四川省生态环境厅会同四川省公安厅对机动车排放检验监管系统开展大数据联合分析时发现,德阳市恒达安通机动车检测服务有限公司检验的部分车辆在复检结果不合格的情况下,仍然取得检验合格标志。
经四川省德阳市生态环境局和市公安局现场检查发现,该机构利用图像编辑软件,将43份机动车排放检验结果超标的不合格报告人为篡改为合格报告,并手动上传至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监管系统,通过弄虚作假方式获取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
【处理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五十四条、第一百一十二条规定,德阳市生态环境局对该机构实施行政处罚,罚款30万元、没收违法所得1960元。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已将该机构问题线索移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建议依法取消检验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