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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中市生态环境局汉台分局
“三个强化”推进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
  本报讯 (饶英)近年来,汉中市生态环境局汉台分局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谁污染、谁治理、谁损害、谁赔偿”原则,以“三个强化”措施取得明显成效。
  强化机制健全,把赔偿制度落到实处。成立汉台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成员单位职责,积极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与行政处罚案件、信访投诉线索有机结合,形成案件承办单位、承办科室统筹调度,把赔偿制度真正落到实处。严格按照《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管理规定》开展案件筛查,特别是将涉及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关注的问题、涉刑事犯罪、重大环境行政处罚案件作为重点筛查对象,做到“应筛尽筛”,各单位定时报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台账、案件线索筛查情况以及形成的线索清单。
  强化全面排查,把“应赔尽赔”要求落到实处。各成员单位按照“十大线索”渠道的要求,坚持定期组织筛查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线索,强化本领域本单位线索跟踪查办,并对近期的行政处罚案件进行再梳理再排查,发现非本领域线索及时向相关部门通报并进行线索转办,真正把“应赔尽赔”要求落到实处。
  强化宣传引导,把赔偿意识落到实处。在六五环境日、全国节能宣传周、全国低碳日等生态环境重要节点宣传活动和日常行政执法过程中,积极向公众和企业经营者宣传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的意义,鼓励公众积极提供案件线索,并对适合启动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赔偿义务人,明确告知可以适用从轻、减轻、不予处罚的情形,引导其主动进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
  下一步,汉中市生态环境局汉台分局将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贯彻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加大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线索筛查力度,全力守护汉台生态环境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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