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环境就是民生,青山就是美丽,蓝天也是幸福。”近年来,铜川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按照中央部署和省市要求,坚持“生态强基”战略,始终把打赢蓝天保卫战作为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的重中之重,深入开展大气污染治理专项行动,颗粒物、臭氧等主要污染物浓度普遍下降,大气环境质量稳步提升,人民群众蓝天幸福感不断增强。2024年1月—10月,铜川市优良天数231天,同比增加4天;空气质量综合指数3.74,同比改善4.1%;PM2.5浓度34微克/立方米,同比改善2.9%;空气质量稳居汾渭平原15市区和关中6市区“双第一”。
一、基本情况
从省考指标和综合指数看,2021年—2023年全市优良天数依次为287天、281天、290天,分别同比增加1天、减少6天、增加9天;PM2.5浓度依次为36微克/立方米、39微克/立方米、38微克/立方米,分别同比下降16.3%、上升8.3%、下降2.6%;重污染天数为7天、2天、4天,分别同比增加4天、减少5天、增加2天;综合指数依次为4.08、4.15、4.06,分别同比改善9.3%、反弹1.7%、改善2.2%。可以看出,近三年省考各项指标和综合指数呈波浪式前进态势,但PM2.5浓度距达到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PM2.5浓度35微克/立方米)尚有差距。
从六项指标占首要污染物天数比例看,2021年全市污染天数78天,其中首要污染物PM2.5为28天、PM10为19天、O3为31天;2022年全市污染天数84天,其中首要污染物PM2.5为37天、PM10为15天、O3为32天;2023年铜川市污染天数86天,其中首要污染物PM2.5为34天、PM10为19天、O3为33天。从中可以看出对铜川市空气质量影响较大的主要污染物为PM2.5、臭氧和PM10,且臭氧污染形势愈加突出,其余NO2、SO2和CO三项指标自“十三五”以来稳定达到国家二级标准水平,且近年来未出现以其为首要污染物的污染天气。
从污染物排放源看,2023年铜川市各类污染源排放总量为34288吨,颗粒物(以PM10计)排放量10953吨,占比32%;氮氧化物排放量15796吨,占比46%;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3506吨,占比10.3%;二氧化硫排放量4033吨,占比11.7%。其中颗粒物主要来源于工业源、扬尘源,占比分别为64%、29%。氮氧化物主要来源于工业源、移动源、燃烧源,占比分别为46%、35%和18%。挥发性有机物主要来源于生活源、移动源、工业源,占比分别为34%、23%和10%。二氧化硫主要来源于燃烧源、工业源,占比分别为57%、41%。可以看出铜川市污染源主要是工业源,其次为移动源、燃烧源和扬尘源。
从地域特点看,铜川市地貌结构比较复杂,呈西北高、东南低的倾斜地势,5个区县工业体量和污染排放量呈现由北到南逐次增多的现状,地理位置和工业体量差异也导致铜川各区县环境空气质量有较大差异。
2021年—2023年,宜君县优良天数分别为332天、341天和333天;印台区优良天数分别为320天、341天和316天;王益区优良天数分别为315天、311天和306天;耀州区优良天数分别为310天、309天和306天;铜川市新区优良天数分别为280天、276天和272天。从中可以看出铜川各区县优良天数整体呈现小幅度下降趋势,北部区域优良天数优于南部区域。
从季节变化看,2021年—2024年夏防期(同年4月—9月)铜川市污染天数分别是37天、33天、43天、45天。其中2021年夏防期臭氧污染31天、颗粒物污染6天;2022年夏防期臭氧污染31天、颗粒物污染2天;2023年夏防期臭氧污染33天、颗粒物污染10天;2024年夏防期臭氧污染38天、颗粒物污染7天。
2021年—2023年冬防期(当年10月—次年3月)铜川市污染天数分别是48天、48天、36天;其中2021年冬防期颗粒物污染47天、臭氧污染1天;2022年冬防期颗粒物污染48天、无臭氧污染;2023年冬防期颗粒物污染36天、无臭氧污染。从中可以看出铜川市在冬防期期间,颗粒物污染逐渐向好,但在夏防期期间,臭氧污染呈逐年恶化趋势。
二、存在问题
大气污染治理成效还不稳固。近三年,铜川市大气环境质量整体呈现持续改善趋势,优良天数、PM2.5等重点指标能够完成年度任务,但受气象条件制约较大,优良天数、综合指数改善空间有限,PM2.5仍未达到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重污染天数容易出现反弹,同时臭氧污染也呈现反弹趋势,已与PM2.5共同成为制约铜川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的主要因素。
“五源共治”精准度还需提升。工业源方面:工业源是PM2.5和PM10的主要污染源之一。铜川市现有涉气工业企业516家,其中22个重点行业140家企业实行了绩效分级管理,但绩效B级及以上和引领性企业仅有10家,非重点行业监管措施仍不完善,治理效果还不够明显。移动源方面:近年来,铜川市实施了新能源车替代、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的老旧车辆淘汰等一系列措施,但由于机动车保有量高达18.2万辆,过境公路车辆较多,且空气质量监测站点距市域国道范围较近,移动源已成为铜川市大气环境污染的重要来源。扬尘源方面:扬尘源是PM10的重要来源之一。近年来建筑工地虽然采取了“六个百分之百”抑尘措施,但部分工地仍未严格落实措施要求,黄土裸露、雾炮机设备未正常开启、道路未硬化、渣土车车身覆盖不严等问题频发。施工扬尘不仅直接导致PM10浓度升高,部分细颗粒物也可能转化为PM2.5污染。VOCs源方面:VOCs源(挥发性有机物)是臭氧污染的前体物,部分餐饮店、汽修店、涂料店等污染源缺乏有效的监测和治理手段,难以精准掌握污染源排放情况,其释放的VOCs对臭氧生成有较大影响,特别是夏季高温时段,光辐射增强,极易促进臭氧生成。燃烧源方面:秸秆焚烧、散煤燃烧等传统燃烧源对大气环境污染虽然有所减少,但在一些农村地区秸秆综合利用、清洁能源替代等不到位,仍然存在秸秆焚烧、散煤燃烧现象。
攻坚合力还未完全形成。在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中,面对一些交叉性任务和需要多部门协作的事项,个别部门缺乏“一盘棋”思想,有推诿扯皮现象,导致一些重点问题整治效果不够理想。一些单位在推动大气污染防治时,存在被动应付现象,思想上重视程度不够,过于强调客观原因,主动作为的意识不强。部分企业为追求经济利益,对大气污染防治思想认识不到位,缺乏自主治理和提升环保绩效的积极性,在建章立制、投入资金、人员培训、落实防治措施等方面仍存在一定差距。此外,广大群众对大气污染防治相关法律法规和知识的了解仍不全面,思想自觉、行动自觉还不够,共建共治共享氛围仍需进一步加强。
科学精准治污能力还有欠缺。近年来,随着大气污染防治深入推进,运用无人机巡查、走航监测、雷达扫描等先进技术和手段进行精准防治,但还存在利用率不高、应用不充分的问题,未做到全时全域全覆盖监管。生态环境系统、区县部门和企业部分工作人员业务能力还不强,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本领不高,办法措施不多,导致一些问题反复出现,如秸秆散煤禁烧、烟花爆竹禁燃禁放,还存在屡查屡犯的现象,打击力度不够,震慑作用不明显。
三、原因分析
气象气候因素。铜川市地处北方内陆山地,冬季气候干燥,降雨相对较少,静风频率高,逆温层厚,不利于污染物的扩散;春秋季沙尘暴、浮尘和扬沙天气相对较多;夏季光照时间长,大气湿度低,极易形成臭氧污染。特别是近两年受春季输入性重污染天气过程及沙尘过境等不利气象条件作用,叠加夏季高温臭氧影响,重污染天气有所增加,优良天数有所减少。
主观因素。个别单位思想认识不到位,小满即安,认为经过多年治理空气质量明显好转,就有了松口气、歇一歇的思想。推动大气污染治理时,一定程度存在被动应付,运动式抓环保工作现象,导致一些防治措施还未严格落实到位。传统生活方式依然存在,一些山区、农村在做饭、取暖时,仍采取烧煤、烧秸秆等方式。
历史客观因素。铜川市因煤而兴、因煤设市,产业结构偏重、运输结构偏公、能源结构偏煤等,主要污染物均为颗粒物和臭氧,其中以煤炭、水泥为代表的传统工业颗粒物排放量占全市排放量的69.5%,挥发性有机物占排放量的29.3%,二氧化硫占排放量79.8%,氮氧化物占排放量69.7%,未来一段时间内仍将持续影响空气质量改善。
跨市域因素。铜川市是汾渭平原城市群和关中平原城市群的组成部分,其中3个国控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中,有2个位于铜川市新区区域,距离市域边界分别仅有0.6公里和3.8公里,在气象条件、污染源排放及大气污染物传输的作用下,铜川市与其他相邻城市极易形成跨区域污染,特别是西安市、咸阳市、渭南市富平县等污染源容易对铜川市造成持续性传输污染,据统计数据分析,2023年铜川市PM2.5区域传输贡献高达41.7%,臭氧区域传输贡献高达67.6%。目前各地市联防联控和协同治理还不够紧密,缺乏整体联动防控。
四、下一步工作措施
建立健全机制体制。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陕西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出台重污染天气应对、臭氧污染防治和“十五五”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规划等政策制度,优化“1+21”大气污染治理工作体系、“75311”指挥调度机制和定期调度工作机制,坚持夏治臭氧冬治霾,突出PM2.5和臭氧协同控制,狠抓“五源共治”,持续改善空气质量。进一步细化完善铜川市委统揽、人大监督、政府主导、政协支持、纪监助力、区县和部门合力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机制,用实用好市—区县—镇办—村组(社区)—企业五级网格动态监管工作机制,持续夯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和广大群众的社会责任,筑牢大气污染防治基础。
优化调整产业结构。认真落实全省《关中地区产业结构调整指导意见》《关中地区产业结构调整实施方案》,完善重点行业企业绩效分级指标体系,规范企业绩效分级管理流程,大力开展重点行业企业“创A、增B、减C、清D”活动,加快提升水泥熟料、陶瓷等重点行业企业能效分级管理水平,全面提高B级以上企业和引领性企业占比。2025年底前,完成7家水泥熟料企业和4家水泥粉磨站超低排放改造;2026年底前,完成剩余3家水泥粉磨站超低排放改造。实施工业炉窑提标改造,深化砖瓦窑等行业整治,提升污染治理设施效率,实现稳定达标排放。严格落实《“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和项目预审制要求,坚决遏制“两高”产业落地。引导不符合城市总体规划、产业发展规划和环境保护要求的高污染企业有序退出,加快淘汰不符合环保要求的企业。
扎实做好污染防治。加强移动源污染治理。加快新能源车辆推广应用力度,抢抓以旧换新等政策机遇,到2025年,新增或更新公共领域新能源汽车比例不低于80%。加大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提前淘汰更新步伐,推进渣土车、商砼车新能源或国六排放标准车辆替代,国五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渣土车逐步淘汰出渣土清运行业。加大“公转铁”建设力度,到2025年,全市煤炭、水泥等行业及年大宗货物运输量在100万吨以上的企业清洁运输比例提高到80%。强化扬尘源管控。严格执行建筑工地扬尘“六个100%”标准,不断提高施工工地扬尘在线监测视频监控安装联网比例,完善运输环节洒水喷淋、仓储密闭设施,高标准建设和维护好厂区至主干线道路。加大国省县乡道路清扫保洁力度,主城区主要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达到92%以上,县城达到80%。规范露天采石企业综合治理,落实露天采石企业“4个100%”要求,全力打造绿色矿山。从严打击查处货运车辆超限超载、沿路抛撒等污染问题。深化面源污染治理。健全秸秆收储运服务体系,以龙头企业带动农作物秸秆资源化利用,防止秸秆焚烧污染。严格监管散煤生产、加工、储运、销售、使用等环节,及时做好散煤治理改造户补贴兑现工作,巩固散煤治理成效。开展重点区域重点时段秸秆禁烧、散煤燃烧、烟花爆竹专项巡查,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行为。强化VOCs源头防治。深入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整治、简易低效挥发性有机物设施清理整治等专项行动,大力推广工业涂装、家具等行业低VOCs含量原辅材料替代,重点做好VOCs物料存储、转移运输等无组织排放深度治理。引导汽修、涂装等行业企业从喷漆环节向“绿岛”集中,进行综合整治。开展储运销环节油气回收专项检查,加大油品质量抽检频次,严控汽修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加大餐饮油烟治理,对餐饮门店全覆盖安装油烟净化装置,确保油烟达标排放。
提升生态环境治理能力建设。生态环境系统要大力开展“大学习、大练兵、大比武、大提升”活动,切实提高大气污染科学防治和精准防治的能力和水平。各单位、企业要通过定期举办培训班、建立微信群等方式,开展专业技术知识培训,不断提升从业人员履职水平。要充分依托视频监控、车辆定位、在线监测、移动执法装备等设施设备,构建天空地一体化大气环境监管平台,不断提高大气污染防治的精准度。加快优化“十五五”大气监测网络布局,组建监测质控专业队伍,加大监测站点运维保障检查力度,确保监测数据真准全。
纵深推进执法督导考核。建立大气污染防治督查执法机制,严肃查处无证排污、路旁偷排、超标排放等行为,重点打击监测数据弄虚造假等违法犯罪行为,定期通报大气污染典型违法案例,达到查处一个、教育一批、警示一片的效果。强化指导帮扶,用实用好“一企一策”“一对一”等帮扶机制,建立“红黑榜”,对遵纪守法、政策落实效果好的企业门店纳入红榜,实行首违不罚、“沙盒监管”;反之,纳入黑榜名单,从重从严处罚,形成高压震慑态势。同时,要将大气污染治理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全市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评价体系进行考核,对工作不力、责任不实、污染严重、问题突出的单位依纪依规严肃问责。
加强日常宣传教育。依托六五环境日、“五进”活动和新闻媒体等线上线下相结合形式,向企业、门店发放政策知识明白卡,推送短视频等,广泛宣传《铜川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铜川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让行业企业了解、知晓更多污染防治知识,增强主动治污、科学治污的主动性。深化环保设施开放单位和环境宣传教育基地向公众开放,引导广大群众树立绿色低碳生活理念,转变生产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营造人人知晓、人人关心、人人参与、人人享有美丽蓝天的共治共享浓厚氛围,为美丽铜川建设奠定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