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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十四五”碧水保卫战取得显著成效
♦Ⅰ—Ⅲ类水质断面比例达到96.9% ♦干流连续三年保持Ⅱ类 ♦流域内46个断面水质全部达到Ⅱ类及以上
  本报讯 (记者 杨海琴)3月27日,记者从省生态环境厅获悉:“十四五”以来,我省坚持精准、科学、依法治污,统筹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治理,以改善水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以工业污染、黑臭水体、入河排污口整治为抓手,持续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加强水源地水质安全保障,大力推进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各项重点任务均提前或按时推进。
  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张金东介绍,水环境质量改善作为碧水保卫战最主要的工作成效,主要体现在全省河流水质总体持续变好,黄河流域水质改善明显,长江流域水质稳定保持优。全省国控、省控所有227个河流断面中,Ⅰ—Ⅲ类水质断面比例达到96.9%,具体到国控的111个断面中,Ⅰ—Ⅲ类水质断面比例为96.4%,较2020年提升7.2个百分点,连续三年无劣Ⅴ类水质断面,国考优良水质断面比例明显提升,超额完成“十四五”国考任务;近年来,我省黄河流域干支流水质显著改善,干流连续三年保持Ⅱ类,黄河流域陕西段水质优良比例超过全国黄河流域平均水平3.4个百分点,16条一级入黄支流达到Ⅲ类及以上的比例为93.8%,较2020年提升12.5个百分点;通过近几年的科学治理,我省境内长江流域水质进一步改善,流域内46个断面水质全部达到Ⅱ类及以上,汉江、丹江出境断面水质常年稳定保持Ⅱ类,丹江单月水质连续9个月达到Ⅰ类,嘉陵江出境断面水质达到Ⅰ类,有力有效保障北上之水清澈安全。
  为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做好由污染治理为主向“三水统筹”的系统综合治理转型升级,近年来,我省逐步完善科学治理体系,修订《陕西省渭河保护条例》《陕西省汉江丹江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和《陕西省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等法规,提升依法治污水平;有效管控入河排污口,抓好污染物进入水体的最后一道“闸口”,大力推进排污口排查整治,共排查重点河流排污口3476个,完成整治3184个,整治比例91.6%;持续强化污染源治理,开展污水处理设施提质增效三年行动,黄河流域122座县级以上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达到地表水准Ⅳ类标准,城市建成区无黑臭水体,实现长制久清;逐步推进水生态修复,在国家管控美丽河湖清单基础上建立67个省级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清单,分类分级逐步推进保护修复。
  “下一步,省生态环境厅将对照‘有河有水、有鱼有草、人水和谐’的目标,持续构建水环境质量改善、水资源有效保障、水生态系统功能初步恢复的‘三水统筹’格局。”张金东表示,黄河流域以水质改善为重点,加强水质波动河流的系统治理和精细化管控,加大入河排污口整治力度,巩固黑臭水体治理成效,助力黄河流域高质量发展;长江流域以水生态修复为重点,加大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有效管控水环境风险,确保“一泓清水永续北上”,圆满完成“十四五”水生态环境保护各项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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