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于天涯)4月20日,记者从省地下水保护与监测中心获悉:近期,我省经认真复核、科学选站,对地下水超采超载区水位变化情况通报及预警站点进行优化调整,调整后参与通报的站点87处,涉及4市12区,参与预警站点124处。
陕西省地下水超采超载区通报工作自2022年5月开展以来,共发布15期;重点区域月预警提醒工作自2024年1月以来共发布15期,每月10日前发布上月预警成果。2025年2月新预警站点投用以来,与2024年同期相比,2月和3月西安市超采超载区水位整体上升,宝鸡市、咸阳市、榆林市重点区域水位处于稳定状态,全省36处监测站水位上升,57处水位稳定。
“超采超载区通报和重点区域月预警提醒工作的开展,能够及时督促相关地区及部门高度关注地下水水位情况,科学指导各地对水位异常变化迅速做出响应,查找原因,及时进行综合治理,对陕西省超采超载区治理、水位水量双控指标的落实、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等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支撑。”省地下水保护与监测中心相关负责人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