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夏的榆林,碧空如洗,清新怡人的空气和逐渐走向“深绿”的毛乌素沙地,共同绘就了榆林市这座国家级能源化工基地绿色转型的最美答卷。
“十四五”以来,榆林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坚持高位推动,成立大气污染治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并通过制定《大气污染治理专项行动方案(2023—2027)》、出台《榆林市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颁布《榆林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深入推进调整四大结构、强化五大治理、开展六大行动。
截至目前,榆林市607家涉煤企业建成环保型储煤棚,实现煤炭开采、转运、储存、装卸过程全封闭;741台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完成拆改;138台火电机组完成超低排放改造;2023年起榆林中心城区基本实现散煤清零,农村地区清洁取暖率达到60%以上;榆林中心城区主干道全部建成道路智能降尘系统;92家煤化、兰炭企业完成挥发性有机物(VOCs)在线监测设施安装;160宗(动态)政府储备地完成整治;有序推进兰炭企业无组织VOCs废气收集和处理设施升级改造,VOCs减排30%以上;210辆国四及以下渣土车全部淘汰,实现渣土全密闭运输、尾气达标排放;577座加油站、607家汽修厂完成有机废气治理。
2020年—2024年,榆林空气质量状况连续五年全面达标,综合指数从2019年的4.68下降到3.68、改善21%,优良天数从295天增加至312天,PM2.5年均浓度由35μg/m3下降至26微克/立方米,且未发生过非自然因素导致的重污染天气。
(刘勃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