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回顾】
2023年6月17日,接到上级河北省邢台市交办的河北众淳环境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向清河县长远环境治理工程有限公司出具虚假监测报告问题线索,邢台市生态环境局清河县分局执法人员立即对清河县长远环境治理工程有限公司进行调查。经核实,监测报告(ZCHJ自行监测[2023]04155号)中显示河北众淳环境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清河县长远环境治理工程有限公司采集了3个频次外排水样,实际上该检测公司仅采集了1个外排水样,检测报告中的其他两个检测数据属于伪造。
【处理结果】
该检测公司违反了《河北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第十四条第四款的规定,依据《河北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第七十三条,对照《河北省生态环境厅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裁量标准》,对河北众淳环境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处以10万元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