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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出具排放检验报告 法院强制执行罚没款到位
   【案情回顾】
  湖北省襄阳市生态环境局申请强制执行行政处罚决定案,系人民法院在非诉执行案件中依法支持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处罚检验机构出具虚假排放检验报告违法行为的典型案例。
  案情显示,2023年10月17日,湖北省襄阳市生态环境局发现某检测公司未按照《机动车排放定期检验规范》的规定进行检验,对5辆机动车出具虚假排放检验报告。2023年10月27日,该局作出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和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2023年12月25日,没收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10万元。因某检测公司未缴纳罚款和违法所得,襄阳市生态环境局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处理结果】
  襄阳市樊城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某检测公司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相关规定,违法出具虚假报告,襄阳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程序合法。某检测公司未履行处罚决定,生态环境局在法定期限内申请强制执行,法院裁定准予执行。该裁定生效后,某检测公司全额缴纳罚没款,执行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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